荆门市和丰科技有限公司
年产1000吨紫外线吸收剂UV-53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
公众参与信息公告
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,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,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,环境管理,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要求,对该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,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,及时与我们联系。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
(1)建设项目名称:年产1000吨紫外线吸收剂UV-531项目
(2)建设地点: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
(3)建设单位:荆门市和丰科技有限公司
(4)建设性质:改扩建
(5)主要建设内容:
建设项目的主要内容为:在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现有厂址内扩建年产1000吨紫外线吸收剂UV-531项目,主要是设备安装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荆门市和丰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荆和大道19号
联系人:杨总
电话:13986986698
三、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:湖北美满环保工程有限公司
地址:湖北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11号1栋302室
联系人:周工
电话:0724-2345570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
范围: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,以及关注建设的单位和个人。
主要事项: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
五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六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,可在信息公开后的10个工作日内,通过电话、信件等方式或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,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,供建设单位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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